• slider image 2218
  • slider image 2214
  • slider image 2198
:::
公告 蘇釩城 - 輔導室 | 2020-02-18 | 點閱數: 196

臺南市 109 學年度國民中藝術才能班鑑定簡章  (音樂類 )

一、依據藝術教育法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辦理。
二、音樂藝術才能班國中設班學校:後甲國中(管絃樂班、國樂班)、南新國中、崇明國中(國樂班)、大成國中、大橋國中、佳里國中。
三、本案簡章業經本局第 154796 號公告在案(http://bulletin.tn.edu.tw/),簡章電子檔亦可至本局特幼教育科網頁(http://boe.tn.edu.tw/boe/wSite/mp?mp=23)之「文件下
載」區或上述各設班學校網站下載。

四、相關文件請參閱附件檔案。

(註 109.02.20 有修正版本修正內容:簡章第六頁崇明國樂班優先錄取樂器誤植為「笙」,更正為「高音加鍵笙」)

台南市永康區復華七街166號 TEL(06)2320783 / FAX(06)203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