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2198
  • slider image 2245
  • slider image 2256
:::
公告 訪客 - 教務處 | 2020-03-26 | 點閱數: 169

 

申請人送件內容(最新版本為109.3修正版-->請下載附件):

(一)申請書正本 1 份,應包含:

實驗教育對象(身心特徵)、目的及教育方式、教學內容、參與實驗教育人員、教學資源、預期成效、與學校協商書(非必備文件)、教師任課同意書及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與設籍學校協議書、學生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影本、家長同意書等。 

正本免裝訂。請以 A4 單面列印,超過 A4 大小的文件請縮印,不裝訂,並以長尾夾固定。

申請人於影本文件證件頁必須加蓋核與正本相符及私章,以示由本人確認資料無誤。

(二)影本 3 份:

請以正本完整複印成 3 份,雙面列印,並於左側釘三針,裝訂成冊(其中影本 1 份供設籍學校留存)。

本學期有意申請之家長請於4/27(一)前將申請資料正、影本送到教務處註冊組。

 

台南市永康區復華七街166號 TEL(06)2320783 / FAX(06)203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