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2198
  • slider image 2245
  • slider image 2256
:::
公告 訪客 - 教務處 | 2020-04-10 | 點閱數: 131

轉知重要訊息: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來文,如果班上學生(個人)請防疫假老師需要依「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個人)配合本市防疫假停課補課及評量處理原則」填寫相關表件【附件資料包含:學生週學習進度表(任課教師版)、學生週學習進度表(家長/學生版)學生身心健康及居家學習聯繫紀錄表】,請大家協助與配合,感恩。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學校因應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武漢肺炎)停課復課補課及輔導處理原則」及「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新型冠狀病毒 COVID-19(武漢肺炎)停課學生學習與評量處理原則」辦理。

二、案內如請假學生遇有定期評量,請依教育部 109 年 2月 15 日

函頒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國民中小學及教保服務機構停課與課業學習及成績評量實施原則」規定辦理,成績以實際分數計算為原則。

台南市永康區復華七街166號 TEL(06)2320783 / FAX(06)203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