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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2-09-11 | 點閱數: 710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 708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 2 段 6 號
承辦人:林宏儒
電話: 06-2991111#7767
傳真: 06-2955811
電子信箱:rufus@tn.edu.tw
受文者:臺南市永康區永信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1 年 9 月 10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人字第 1010750551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三(0750551A00_ATTCH1.pdf)
主旨:公立中小學教師不得以進修或其他事由申請留職停薪至國
內外大學進行博士後研究工作,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1 年 9 月 5 日臺人(二)字第 1010156737 號函辦
理。
二、茲以博士後研究工作非屬「非選修學分之研究課程」,是
以教師於國內外大學進行博士後研究工作尚非教師進修研
究獎勵辦法所稱「專題研究」之範疇,自不得以專題研究
名義申請留職停薪。
三、檢附原函影本 1 份。

台南市永康區復華七街166號 TEL(06)2320783 / FAX(06)203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