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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劉建增 - 總務處 | 2020-05-06 | 點閱數: 290

教育局公告 158573 :本市所屬各級學校自 109 年 5 月 7 日起恢復校園戶外開放空間供社區民眾使用

一、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本局業於109218日南市教秘字第1090237821號函文校園場地借用因應作法如下:

(一)於本市尚無確診個案時,各校校園於開學後,室外場地仍依校園場地使用管理辦法規定辦理;室內場地原則不開放民眾及私人團體等一次性借用。

(二)本市倘有本土確診個案,則全面停止民眾及私人團體等借用校園室內場地。

(三)國內若已進入社區傳播,則全面停止校園室內外場地借用,亦停止開放校園場地。

二、先前因應敦睦艦隊在臺南的足跡疫調結果公布,提升潛在社區傳染風險,為確保學校師生安全,本市屬各級學校的校園自 4月 23日起全面禁止對外開放。

三、現考量敦睦艦隊官兵已隔離期滿,社區傳染風險已大幅降低,且目前國內確診病例皆為境外移入,本土病例也連續多日零確診,經評估後,校園場地措施調整如下:

(一)校園戶外開放空間自 5月 7日起開放民眾使用,開放時段依各校公告為主。

(二)校園室內外場地借用部分,室內場地除公務辦理之活動外,原則不開放民眾及私人團體等借用(包含長期借用),室外場地則依校園場地使用管理辦法規定借用。

四、請各校於門口及校園周邊公告校園開放時段及開放範圍,並提醒民眾遵從校園門禁管理的規範及相關防疫公告內容;倘有生病、發燒情形,請避免進入校園,共同為校園師生健康安全把關。

台南市永康區復華七街166號 TEL(06)2320783 / FAX(06)203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