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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人事室 | 2013-05-29 | 點閱數: 507

主旨:教師原經核准利用公餘時間進修、研究,嗣後辦理留職停薪期間,得否再利用夜間或例假日從事進修、研究,請依說明項辦理,請 查照。

台南市永康區復華七街166號 TEL(06)2320783 / FAX(06)203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