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衛生局 107 年 2 月 23 日南市衛疾字第 1070028868 號函辦理。
二、為防範學校/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發生流感疫情,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訂定「學校/補習班/安親班因應流感疫情防疫作為現況查檢表」,本局業以本( 107 )年 1 月 24 日南市教安(二)字第 1070135253 號函(諒達)請貴校(園)進行自我檢查在案。
三、至本年 2 月 9 日止,共 15 個地方政府自行依查檢表對旨揭單位進行現況抽查,共計抽查 141 間單位,包含學校 50 間、補習班 77 間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 14 間。
四、抽查結果顯示 12 項查核項目皆符合之單位共 117 間,佔 83.0%,各類型單位之全數項目皆符合比例分別為學校 100%、補習班 72.7%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 78.6%,不符合率最高之前 3 個項目如下:
(一)沒有發生流感群聚之應變機制。
(二)沒有專人負責流感疫情防治,或不熟悉「流感群聚事件」通報定義及通報地方衛生主管機關之流程。
(三)沒有透過明顯告示宣導「防範流感」、「手部衛生」及「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等衛教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