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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訪客 - 人事訊息 | 2017-02-06 | 點閱數: 1180

一、參加名單:一般教師 詹雅媜,音樂教師 鄭伊文

二、試教、口試日期及時間: 106.2.7(星期二)上午 7 : 50 前至裕文國小教務處報到(抽籤), 8 : 00 開始依抽籤順序參加試教及口試。

三、內容

(一)試教 50%(請檢附教學單元簡案)

1.內容:音樂教師:南一版國小生活二下(音樂部分),單元自選。
   一般教師:翰林版國小社會五下,單元自選。

2.時間:每人 10 分鐘 (教材、教具自備),試教第 8 分鐘響鈴 1 次,第 10 分鐘響鈴 2 次,立即結束。

3.地點:音樂教師:音樂教室
   一般教師:本校資源班教室

 

(二)口試 50%

1.內容:以教育理念、帶班經驗、儀態談吐及口語表達為主。

2.時間:每人 10 分鐘,口試第 9 分鐘響鈴 1 次,第 10 分鐘響鈴 2 次,立即結束

3.地點: 本校會議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