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東區裕文國民小學 109 學年度第二學期一般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第一次公告
壹、依據:
一、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
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二、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 109年 7 月 30 日教育局公告編號 162177 。
貳、甄選名額及聘期:
類別 |
代理 職缺 |
正取 名額 |
備取 名額 |
聘期 |
藝術與人文 |
育嬰留停 |
1 |
1 |
110/2/17-110/6/30 (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
藝術與人文 |
育嬰留停 |
1 |
1 |
一、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二、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8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
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叁、其他詳細資訊請參考附件簡章,簡章報名電子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