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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翁姿婷 - 校外公告 | 2021-06-18 | 點閱數: 1114

110年體育獎助金申請日期自11071日開始,請符合資格者,務必於110720()前備妥相關文件,至本校學務處繳交,逾期未申請者視為放棄,不再受理申請。

 

申請者請備妥下列文件,以利申請作業順利進行

1.申請文件檢核表(如附件)

2.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1 (戶籍謄本需申請日前 3 個月內由戶政單位核發,即 110 4 1 日以後申請),申請人之記事欄位不可省略

3.獎狀或成績證明影本 1

4.秩序冊:請附秩序冊封面、競賽規程、該隊隊職員名單、參賽項目組別或賽程表(可清楚辨識該項目全部參賽隊數)等頁數影本

 

其餘詳細資訊可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