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內容如下(增加【資訊代理教師】甄試方式及配分比例 ):
柒、甄試方式及配分比例 :
【資訊代理教師】
一、試教(60%):
(一)範圍:任選 Scratch 單元(自備教材、教具)
(二)時間:每人 10 分鐘。(第 9 分鐘響鈴 1 次,第 10 分鐘響鈴 2 次,立即結束)
(三)試教現場無學生。
二、口試(40%):每人 10 分鐘。以教育理念、教學知能、班級經營及學校行政為主。
三、甄試總成績計算及相同時之處理方式:
甄試總成績最高為 90 分,最低為 70 分,未達 80 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依試教、口試等成績高低排序,兩科成績皆相同時,則由本校教師甄選委員會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