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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翁姿婷 - 校外公告 | 2021-08-26 | 點閱數: 615

依據:教育部 110 年 8 月 17 日函頒「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 110 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之規定:學校工作人員疫苗第一劑接種未滿 14 或未接種,首次進入校園服務應提供 3 日內抗原快篩或 PCR 檢測陰性證明,之後每 7 日進行 1 次抗原快篩或 PCR 檢測為原則。

開學後需於每週檢附快篩紀錄表,紀錄表中需附上

1)檢測過程之照片

2)快篩試劑檢測結果之照片(試劑上需簽署姓名與日期)

詳細公文及快篩紀錄表請參閱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