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比賽時間與收件時間 110 年 12 月 5 日 9 時 00 分至 16 時止。
二、報到地點與收件地點臺南市安定區公所領取圖畫紙;於當日(12/5)16 時前繳回作品,即可獲得參加獎 1 份本所宣導品 。
三、比賽地點:安定區全區。
四、比賽主題: 自行選擇與安定區相關之題材,具代表性者尤佳 ,且不得有違公序良俗(主題呈現: 40% 整體視覺效果: 40% 創意表現: 20% )。
五、作品形式:以平面畫作為主,不拘國畫、油畫、水彩、素描或其他類皆可,惟除 4 開圖紙由主辦單位提供外,其他創作材料需自備 。
六、注意事項:請至少於參賽日 5 天前將報名表、個人資料使用告知暨同意書mail 或傳真至臺南市安定區公所。
七、比賽資格設籍台南市或在台南市工作者。
八、比賽組別:幼兒園組,國小低、中、高年級,國中組,高中組,社會組, 共計 7 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