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南區分署 111 年 2 月 15 日農糧南產字第 1111169165 號函辦理。
二、為推廣食米及食米教育,深耕以米為主食並搭配在地生產農特產品之觀念,促進飲食文化傳承及營養攝取均衡,辦理旨述計畫並以「國產稻米」及在地農特產作物為主要素材,將食米教育、均衡營養攝取、地產地消及臺灣米標章等內容融入課程,由各校自行設計符合在地特色的教案與體驗活動,以達向下扎根之功效,透過學校、家庭及社區之橫向連結,共同活絡在地支持系統,以期促進在地生產、在地消費之施政目標。
三、旨案相關應注意事項臚列如下:
(一)申請對象條件:提案單位為全國公立國民小學,以推動意願高且可配合農糧署行銷推廣活動之學校為主,得結合地區農會或其他團體共同辦理。
(二)因補助金額上限受第 1-2 年辦理/連續 3 年以上辦理、全校學生總人數(不含幼稚園人數)及活動體驗課程場次之因影響,請申請單位提供相關佐證資料供參,以利計畫審查。
(三)考量經費及提高參與學校數,該分署調整農糧署經費補助表之全校學生總人數 100 人以下,分為全校學生總人數 51 人~100 人,於應辦理之課程(活動)場次不變,最高補助 10 萬元; 50 人以下,最高補助 5 萬元。考量資源分配及經費挹注效益,連續 3 年以上辦理計畫之單位,其補助金額上限應較第 1 至 2 年辦理者酌減 2 萬元。但 110 年度榮獲評鑑績優及本(111)年全校學生總人數 50 人以下之提案學校不在此限。
(四)本計畫為年度計畫,執行期間可追溯至本(111)年 1 月 1 日,惟該分署須於本(111)年 11 月 20 日前完成成果初評作業,並將初評前 3 名單位之執行成果光碟、簡報檔等資料函送農糧署參加複評,爰請申請單位相關活動規劃務必
於 10 月底前完成,逾期取消本計畫全部補助款。並於本(111)年 11 月 8 日前將執行成果報告等書函送該分署(辦事處)以利初評會議召開。
四、本計畫研提內容應包含:封面、目錄、教案規劃(請務必依照評選配分表之各評分項目依序條列)、全校學生總人數(不含幼稚園人數)、受理農糧署補助年度、補助金額及計畫名稱、參與課程學生人數、預期效益、經費需求概算表及活動計畫表等裝訂成冊 1 式 6 份,並於 3 月 15 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該分署(臺南市:台南市東門路一段 320 號,曾俊雄先生收,聯絡電話(06)2372161 分機 333 。),該分署將邀集所轄農業改良場、縣市政府教育局(處)辦理評選。
五、隨函檢附農糧署原文(含附件)、研提計畫書範本、經費活動規劃表範本、 106~110 年度各校參訪單位、評選配分表、課程活動自行檢核表、補捐助預算科目編列等應注意事項、相關參考網頁、活動歸類、經費補助表門檻、成果報告書範本及計畫簡表各 1 份。
六、有關農委會辦理「111 年食農教育推廣計畫」徵案活動,有意辦理食農教育之單位相關簡章電子檔可至該會「食農教育教學資源平臺」(網址:
https://fae.coa.gov.tw/)(首頁/計畫申請/111 年)下載,於 110 年 2 月 21 日前完成提案作業。如有疑問可洽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農業經管組劉專員、紀專員(電話: 02-2698-2989 分機 03185 、 80221 , e-mail : 03185@cpc.tw 、 80221@cpc.tw )詢問。樂農城市組研提原則如有疑問可洽洪專員(電話: 02-89791822 , e-mail : 1102143@mail.atri.org.tw )詢問。
七、相關表件請參閱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