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2 年 5 月 11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20061580 號函辦理。
二、有關基於防疫控制需要,強化受僱者接種 COVID-19 疫苗意,得請疫苗接種假一事,自 112 年 5 月 1 日起停止適用。
三、有關學生接種疫苗得申請疫苗假、不列入出缺席紀錄部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