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轉知本市社會局製作兒少性剝削防制及反毒宣導 DM 及宣導標語,請查照。 | |
說明: 一、依據本市社會局 106 年 6 月 19 日南市家防字第 1060598892 號函辦理。 二、請將兒少性剝削防制及反毒宣導標語「兒少性剝削防制,人人有責─兒少不自拍、不傳送、不持有兒少隱私照片;反毒─快樂青春,我不吸毒!」置於學校之網站及跑馬燈。 三、依說明二辦理成果,請至線上填報系統編號: 7733 ,上傳 2-3 張照片,圖片檔名請敘明學校名稱,並於 106 年 7 月 4 日(二)前完成。 四、檢附相關電子檔,如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