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目的:為增進學生美術創作素養, 以及培養國民美術鑑賞能力並落實學校美術教育,特辦比賽。
二、 依據: 113 學年度臺南市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
三、本校收件日期:113 年 8 月 30 日至 113 年 9 月 20 日 16:00 止。
四、參賽組別及類別:
組別 |
類 別 |
參 賽 作 品 規 格 |
國小組 |
繪畫類 |
1.使用畫材及形式不拘,大小以四開(約 39 公分×54 公分)為原則,一律不得裱裝。 |
書法類 |
1.國小各組作品大小為對開(約 34 公分×135 公分), 一律托底但不得裱裝。對聯、四屏、橫式、裝框、手卷不收。2.作品需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一律採用素色宣紙(界格與否由參賽者自行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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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設計類 |
1.大小一律為四開(約 39 公分×54 公分), 作品一律裝框並加裝壓克力板保護作品,裝框後高度不得超過 10 公分,連作不收。2.以生活環境與藝術為主題,得採各類基本材料,並以平面設計為限。3.平面設計參賽作品須有明確的主題、且具有功能性與目的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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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類 |
1.參賽作品形式不拘,大小不超過四開畫紙(約 39 公分×54 公分),一律不得裱裝。2.參賽作品不限定主題。黑白、彩色不拘, 作品形式單幅、多格均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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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墨畫類 |
1.作品大小一律為宣(棉)紙四開(約 30~35 公分×60~70 公分), 一律托底但不得裱裝。2.作品可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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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畫類 |
1.作品大小以四開(約 39 公分×54 公分)為原則,一律不得裱裝。為預防作品彼此黏貼之現象,得以透明膠片覆蓋。2.版畫作品須 (1)親自構圖; (2)親自製版 ; (3) 親自印刷。3.作品正面一律簽名( 依國際慣例使用鉛筆為宜, 簽名一律簽在作品上),並寫上張數編號及畫題。範例:1/20 ○○ 王小明 2023 第幾件/數量 題目 姓名 |
※低年級組僅可報名繪畫類,欲報名者請參閱附件 比賽實施計畫。
五、報名程序:
1.請先行列印下方附件 裕文國小校內評選計畫 並填寫計畫內的附件一學生美術比賽校內評選報名表及附件二退件切結書。
2.請在收件日期內將參賽作品、 一同繳交至學務處衛生組。
3.由學校美術老師進行校內初審, 初審後由學校進行網路報名及送件參賽之事宜。
六、注意事項:
1.報名書法類及水墨類需注意作品托底後的尺寸, 必需符合上述參賽之規定。
2.報名書法類屆時若獲選前三名者需現場書寫, 時間為10/18(五),地點麻豆國小及人堂。
3.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作品一件,且每件作品之創作者為一人, 每人至多參加二類。
4.報名表指導老師欄限填一位就學學校老師( 含經學校聘任之代理、代課教師),若無校內指導老師,則填「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