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金門縣政府 113 年 9 月 30 日府教國字第 1130088707 號函辦理。
二、申請期間:113 年 10 月 1 日起至 113 年 10 月 15 日。
三、申請對象:凡設籍金門縣 3 年以上現仍在籍者,並符合規定者。
四、申請方式:僅開放網路申請(以其他方式申請者,不予受理 )金門縣政府交通圖書券暨就學津貼及獎學金整合系統網站提出申請 https://cas.kinmen.gov.tw/EducationStudent/#/pages/login 網頁註冊後登入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