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 Slider
:::
學務處 林士雯 - 校外公告 | 2025-05-21 | 點閱數: 45

說明:

一、民眾反映於通學時間接送學生期間,時有發現家長、阿公、阿嬤,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接送學生且未戴安全帽情形。

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不得載人或超速 25km/hr」、「需戴安全帽」,為維學生通學安全,轉知家長遵守上開規定,為學生建立良好示範,共同維護上放學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