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一、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二、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4 年 07 月 03 日公告編號 257869 。
貳、甄選名額及聘期:
一、類別:英語專長長期代理教師
二、代理職缺:
類別 |
代理 職缺 |
正取 名額 |
備取 名額 |
聘期 |
英語 (科任教師) |
管控(懸)缺 |
1 |
1 |
依實際聘任情形聘任 |
一、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二、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 80 ,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三、餘項請參閱附檔,有疑問請電洽教務處聯絡人:鄭宇淵組長 連絡電話: 063317657#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