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南區日新國民小學 113 學年度鐘點代課教師甄選簡章
壹、報名資格:
一、報名者須符合下列資格:
(一)符合國民教育法、師資培育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及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進用辦法相關法令規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報考,縱因事前未察覺而於放榜錄取後發覺,應予以解聘。
(一)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9 條第 1 項各款之情事。
(二)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之情事。
(三)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貳、報名:
一、請符合資格之意者於 113 年 8 月 14 日(三)前至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登錄相關資料
二、將報名表、身分證影本、最高學歷影本、資格證書(含教師證、教學支援認證、修畢國小教育學程或大學學歷等影本) 於 113 年 8 月 14 日(三)前以電子郵件寄送予本校教務處 吳庭耀主任(tnwutim@mail.tn.edu.tw),凡報名者寄送之相關資料恕不退件,將依資料選擇合者,電話通知約面試。
三、地址: 702 臺南市南區金華路一段 473 號。
四、電話:06-2912931#510 吳庭耀主任。
參、鐘點教師甄選:
一、甄選類科及名額:
1.健康與體育領域(體育)教師 1 名(每週約 18 節,須配合學校整體規劃彈性調整課務。)
2.藝術與人文領域(視覺藝術)教師 2 名(每週約共 38 節,須配合學校整體規劃彈性調整課務。)
3.本土語(閩南語)教師 1 名(每週約 4 節,須配合學校整體規劃彈性調整課務。)
二、聘任期間: 113 年 08 月 30 日起至 114 年 06 月 30 日。(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三、甄選方式:採書面審查方式,擇優面試,經面試通過者錄取。
四、待遇:依實際上課節數核實發給鐘點費,勞保、勞退依規定繳納。
五、錄取教師依學校實際需求調配授課節數,並配合學校辦理成果發表及相關活動。
六、未獲錄取者,亦歡迎您成為本校短期代課人力資源;有意願成為本校短期代課人力資源者請註明許可時間。
七、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歡迎意者來電指教。
八、相關簡章與報名表請至日新國小網站下載(https://www.zhes.tn.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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