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南區日新國民小學113學年度一般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ㄧ次公告分次招考)
壹、依據:
一、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二、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3 年 5 月 16 日公告編號 236466 。
三、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3 年 8 月 6 日南市教課(二)字第 1131062893A 號函
貳、甄選名額及聘期:
一、類別:
(1)一般長期代理教師
二、代理職缺:
缺額性質 |
名額 |
類別 |
正取名額 |
備取名額 |
國小合理員額編制 |
1名 |
長期代理教師(計畫型) |
1 |
1 |
三、工作性質:主要協助辦理並推動各項教育行政業務、配合學校各項臨時交辦業務,並且實施數位差異學教學。上課課務有自然課、彈性課以及數位差異化教學,課務部分將由校方安排。
四、聘期: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07/31(實際時間以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核定為準,該人力為計劃型補助經費,所增置之代理教師,若停止補助,則該師亦隨本計畫停止補助而結束聘約關係)。
五、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六、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7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
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參、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9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規定之情事。
二、資格條件:
第1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
第2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
第3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
第4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
第5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
第6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
第7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
第8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
第9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
第10次 報名資格 |
1.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資格者,尚在有效期間者。 2.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或大學以上畢業。 |
肆、公告時間、方式及簡章表件
一、一次公告時間:113年 8 月 17 日(星期六)至 113 年 9 月 18 日(星期三)
二、公告方式:臺南市教育局https://www.tn.edu.tw/
本校網站https://www.zhes.tn.edu.tw/
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Jlist.aspx
三、簡章表件:上開網站下載使用(簡章、報名表、委託書、切結書)
伍、報名日期、地點及聯絡電話、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日期: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2次、第3次、第4次、第5次、第6次、第7次、第8次、第9次、第10次,惟是否額滿,請自行查閱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公告。
第 1 次報名時間 |
113年 8 月 17 日(六)至 113 年 8 月 22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下午 4 時(假日期間報名表請裝袋彌封放置於警衛室)(逾時恕不受理) |
第 2 次報名時間 |
113年 8 月 26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 3 次報名時間 |
113年 8 月 28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 4 次報名時間 |
113年 8 月30日(星期五)上午 9 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 5 次報名時間 |
113年 9 月 03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 6 次報名時間 |
113年 9 月 05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 7 次報名時間 |
113年 9 月 09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 8 次報名時間 |
113年 9 月 11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 9 次報名時間 |
113年 9 月 13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第 10 次報名時間 |
113年 9 月 18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下午 4 時(逾時恕不受理) |
二、地點及聯絡電話:本校教務處,電話:06-2912931轉 510 吳庭耀主任
三、應繳交證件:
(一)報名表1份
(二)國民身分證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三)合格教師證(教程證書)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四)最高學歷證件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五)教學檔案資料 1 份( A4 大小 5 頁以內)
(六)退伍令或免服役證明正本查驗,影本 1 份
四、報名方式:(兩者擇一方式)
(一)採線上報名,將以上文件掃描成 1 份 pdf 檔, Email 到 tnwutim@mail.tn.edu.tw吳庭耀主任收,並來電或簡訊告知,以確定是否報名成功(簡訊或電話請撥 0933662047)。
(二)採實體報名,備妥有關證件親自或委託代理報名。
陸、甄試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
第 1 次甄試日期 |
113年 8 月 23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 2 次甄試日期 |
113年 8 月27日(星期二)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 3 次甄試日期 |
113年 8 月29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 4 次甄試日期 |
113年 9 月02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 5 次甄試日期 |
113年 9 月04日(星期三)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 6 次甄試日期 |
113年 9 月06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 7 次甄試日期 |
113年 9 月 10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 8 次甄試日期 |
113年 9 月12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 9 次甄試日期 |
113年 9 月16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第 10 次甄試日期 |
113年 9 月 19 日(星期四)上午 9 時(請於上午 8 時 30 分前至教務處報到) |
二、地點:本校教務處
附註:因應Covid-19疫情變化快速,本校本次教甄將先採取實體教甄,然若疫情嚴重必須改採線上甄選時,將使用Google Meet進行線上甄試。因應疫情變化,請報名甄選教師務必留下正確的E-mial,以利聯繫,並持續注意本校校網公告甄選訊息。
柒、甄試方式及配分比例 :
【報考一般長期代理教師】
一、試教(50%):
(一)各類別試教範圍:
類別 |
考試版本 |
年級 |
考試單元 |
一般長期代理教師 |
因材網 |
五年級 |
應用因材網平台任選五年級一個數學單元試教、數位學習概念應答 |
(二)時間:每人 10 分鐘。(第 9 分鐘響鈴 1 次,第 10 分鐘響鈴 2 次,立即結束)
(三)試教現場無學生。
二、口試(50%):每人 8-10 分鐘。以教育理念、教學知能、班級經營及學校行政為主。
三、甄試總成績計算及相同時之處理方式:
甄試總成績最高為 90 分,最低為 70 分,未達最低分數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者,依試教、口試等成績高低排序,兩科成績皆相同時,則由本校教師甄選委員會決定。
捌、甄選結果通知、成績複查、公告錄取及報到
一、甄選結果通知並公告:本校教師甄選委員會審議甄選結果,以電子郵件寄發個人成績給考生,並將錄取名單公告於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
第 1 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3年 8 月 23 日(星期五)下午 2 時 |
第 2 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3年 8 月27日(星期二)下午 2 時 |
第 3 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3年 8 月29日(星期四)下午 2 時 |
第 4 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3年 9 月02日(星期一)下午 2 時 |
第 5 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3年 9 月04日(星期三)下午 2 時 |
第 6 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3年 9 月06日(星期五)下午 2 時 |
第 7 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3年 9 月 10 日(星期二)下午 2 時 |
第 8 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3年 9 月12日(星期四)下午 2 時 |
第 9 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3年 9 月16日(星期一)下午 2 時 |
第 10 次甄選結果通知 |
113年 9 月 19 日(星期四)下午 2 時 |
二、成績複查
(一)成績複查時間:
第 1 次成績複查 |
113年 8 月 23 日(星期五)下午 3 時前 |
第 2 次成績複查 |
113年 8 月 27 日(星期二)下午 3 時前 |
第 3 次成績複查 |
113年 8 月 29 日(星期四)下午 3 時前 |
第 4 次成績複查 |
113年 9 月 02 日(星期一)下午 3 時前 |
第 5 次成績複查 |
113年 9 月 04 日(星期三)下午 3 時前 |
第 6 次成績複查 |
113年 9 月 06 日(星期五)下午 3 時前 |
第 7 次成績複查 |
113年 9 月 10 日(星期二)下午 3 時前 |
第 8 次成績複查 |
113年 9 月 12 日(星期四)下午 3 時前 |
第 9 次成績複查 |
113年 9 月 16 日(星期一)下午 3 時前 |
第 10 次成績複查 |
113年 9 月 19 日(星期四)下午 3 時前 |
(二)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請攜帶准考證,限本人或委託人(需攜帶委託書)親自於上述時間,至本校教務處以書面申請【申請複查考試成績,不得要求提供參考答案,亦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
三、甄選結果公告:錄取名單公告在教育局資訊中心及本校網站並通知錄取人員。
第 1 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3年 8 月 23 日(星期五)下午 4 時前 |
第 2 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3年 8 月 27 日(星期二)下午 4 時前 |
第 3 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3年 8 月 29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前 |
第 4 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3年 9 月 02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前 |
第 5 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3年 9 月 04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前 |
第 6 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3年 9 月 06 日(星期五)下午 4 時前 |
第 7 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3年 9 月 10 日(星期二)下午 4 時前 |
第 8 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3年 9 月 12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前 |
第 9 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3年 9 月 16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前 |
第 10 次甄選結果公告 |
113年 9 月 19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前 |
四、第 1 次招考錄取人員須於 113年8 月 30 日(星期五)上午 10:10 時到本校接受教評會審查,審查通過後至人事室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第 2 次、第 3 次、第 4 次、第 5 次、第 6 次、第 7 次、第 8 次、第 9 次、第 10 次招考錄取人員受教評會審查日期另行通知。
玖、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校門及網路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
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於簽約後 7 日內繳交繳交勞動部認可之醫療機構所開具之體格檢查表予分發學
校,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高級中等以
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14 條、第 15 條暨「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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