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特殊教育法」、「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及「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暨本局 110年 12月 14 日南市教特(二)字第 1101523761 號函核定辦理。
二、各類鑑定期程摘要如下:
(一)國中一般智能優異學生鑑定安置:初選線上報名自 111年 1月 10 日(星期一)至 1 月 19 日(星期三)止,初選現場送件自 111年 1月 13 日(星期四)至 1 月 19 日(星期三)每日上午 8 時 30 分至下午 4 時 30 分。初選日期為 111 年 2 月 19 、 20 日(星期六、日)。
(二)國中數理學術性向資優學生鑑定安置:初選線上報名自 111年 1月 10 日(星期一)至 1 月 19 日(星期三)止,初選現場送件自 111年 1月 13 日(星期四)至 1 月 19 日(星期三)每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初選日期為 111 年 2 月 19 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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