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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臺南市政府 110 年 2 月 5 日府人給字第 1100141866 號函辦理。
二、特約商店契約期間及提供優惠措施內容請參考附件,另各特約商店文宣資料,請至本市府人事處網頁/權益 e 點靈/優惠商店專區(網址: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aspx?nsub=L40000)分頁下載參閱。
三、使用員工優惠折扣請配合出示員工識別證或相關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