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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列表

公告 謝恕珍 - 教務處 | 2019-09-04 | 點閱數: 294
1. 本案包含優秀獎學金、清寒獎助學金及特殊才藝傑出獎勵金 2. 自 108 年 10 月 1 日起至 108 年 10 月 31 日止,由家長或學生自行上網辦理申請。 3. 請至官網線上申請填表,網址 http://www.kang.org.tw/ 關於本會   / 獎學金制
謝恕珍 - 教務處 | 2019-09-04 | 點閱數: 271
1. 本學期新申請者,應檢具國防部、銓敘部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發之卹亡給予撫卹令證書、戶籍謄本、其他證明文件及申請書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2. 軍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同時符合本就學費用優待及政府其他教育補助優待之規定者,僅能擇一申請,不得重複。 3. 請申請者於 108/9/18 (三)下班前,將所需證明文件彙整後,送交註冊組。 4. 詳情請參閱附件。
公告 謝恕珍 - 教務處 | 2019-08-27 | 點閱數: 469
一、濟助項目及申請方式 1. 家庭急難濟助:針對家庭或個人之生活費、喪葬費等濟助。     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社會局、鄉鎮市公所及區公所社會課、政府許可設立的社福機構專業社工人員評估後填具轉介申請書,加蓋機構關防並檢附相關證明,向主辦單位提出申請。 2. 學生急難濟助:針對學生個人之學雜費、生活補助(含營養午餐)費等濟助。 ( 1 )由學校初核後,填具申請書(需加蓋學校關防)及檢附相關文件後,學校得隨時向主辦單位提出申請。 ( 2 )已於當學期獲得「行天宮基金會助學金』者,如確有急難濟助需要時,亦得申請本急難濟助(需依程序評估)。 ( 3...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謝恕珍 - 教務處 | 2019-08-21 | 點閱數: 346
1.  申請資格:國內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就讀國中之在學子女,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確有就學困難者。 2.  申請期限: (一)  上學期:每年 9 月 10 日至 10 月 10 日。(逾期申請不予受理,郵戳為憑) (二)  下學期:每年 2 月 10 日至 3 月 10 日。(逾期申請不予受理,郵戳為憑) (三)  同一學期內同一受災事實或連續發生受災事實以申請一個學期助學金補助為限。 3. 申請方式:受災家庭在學子女,填具申請表乙份(一人填一表);由學校彙總後連同下列文件寄交該會。 (一)&nb...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謝恕珍 - 教務處 | 2019-07-26 | 點閱數: 366
1. 本市自 108 年 8 月 1 日起,家中有生理年齡滿 2 歲至當學年度 9 月 1 日前未滿 5 歲之我國籍幼兒。 2. 除配合中央設定排富條款外,補助額度每月 2,500 元,第三名以上子女每月再加發 1,000 元。 3. 請至幼兒戶籍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 4. 有關旨揭相關資訊,民眾如有需求可逕自本市教育局特幼教育科網站「臺南市公共化與平價育兒專區」http://boe.tn.edu.tw/boe/wSite/ct?xItem=7145&ctNode=426&mp=23 網站下載、瀏覽。
公告 謝恕珍 - 教務處 | 2019-07-19 | 點閱數: 306
1. 每名金額 8000 元,每校限 3 人申請。 2. 全學年學業成績須達 80 分以上,無一科不及格,且無記過與曠課紀錄。 3. 申請資訊請參閱實施辦法及申請表,如附件。 4.本校收件截止日為 8/30 (五)下班前,請將交申請資料繳交註冊組。
公告 謝恕珍 - 教務處 | 2019-07-12 | 點閱數: 442
一、依據教育部 108 年 6 月 28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80065377E 號函辦理。 二、檢附發布令影本及「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修正條文各 1 份(如附件)。  
公告 謝恕珍 - 教務處 | 2019-07-04 | 點閱數: 359
一、中華醫大五專部於本年(108 年)7 月 16 日起擬辦理五專續招報名事宜。 二、若有任何入學疑問,請洽詢中華醫大入學服務處人員:殷立德副校長 0958-930673 、陳柏衣主任 0966-586678 ;或撥打入學招生專線:06-3362469(入學服務處),或 06-2674567 轉 251 或 280(註冊組)。 三、本校五專科系:醫事檢驗生物技術科、護理科、生物醫學保健科、視光科、製藥工程科、職業安全衛生科、食品營養科、幼兒保育科、醫務暨健康事業管理科、寵物照護與美容科等十科。 四、詳細五專續招日期以簡章為準。  
公告 謝恕珍 - 教務處 | 2019-07-03 | 點閱數: 292
1. 自 109 學年度起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適用之。 2. 旨揭採計原則如下:     (1)語言認證原則採計「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族語」以及「英語」,認證項目以表列採計內容為主。     (2)採計語言認證項目之目的係為鼓勵學生自我精進,並增加機會,爰為收鼓勵之效,「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族語」獲基礎級以上者均採計 5 分 ;「英語」採計標準參照 CEF 架構相當 A2 級以上者,採計 5 分。     (3)國中學生於報名該學年度免試入學,其提出之認證資料如非國中教育階段取得者,亦予採計 5 分。
公告 謝恕珍 - 教務處 | 2019-07-03 | 點閱數: 1128
1. 說明:新生測驗時分 5 班,暑期輔導活動分 4 班,請以公告名單上課。 2. 暑輔日期: 7/15 (一)至 8/9 (五)共 4 週。 3. 上課時間: 7:50 到校, 8:00 至 11:40 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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