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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王政憲 - 學務處 | 2018-12-17 | 點閱數: 231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中輟生預防追蹤與復學輔導工作原則」辦理及本局 107 年 5 月 11 日南市教安(一)字第 1070535256 號函諒達。
二、為協助義務教育階段因家庭遭遇變故而中途輟學,經追蹤輔導返校而無法適應就學環境,或因家庭功能不彰而有中輟之虞學生,本市教育局於永仁高中辦理慈輝班(國一至國三),以協助學生就學輔導與適應。
三、本市慈輝班僅受理學校提出申請,請學校評估符合相關入班資格條件者,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接受輔導就讀,於時限前備妥相關表件寄送本市永仁高中(國中部)慈輝班( 710 臺南市永康區忠孝路 74 號,慈輝組簡毓樺組長收),並經本市教育局復學輔導就讀小組會議審核評估符合資格者,將協助入班就讀,進入慈輝班就讀之學生,學籍仍留原籍學校,不隨同轉入。
四、各國中小學校人員如欲瞭解本市慈輝班,請逕致電本市慈輝班簡毓樺組長,預約參訪時間。
五、檢附「臺南市立永仁高中慈輝班入學申請作業要點」(含申請流程與表件)及慈輝班聯絡電話一覽表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