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市府 110 年 1 月 26 日府消管字第 1100170431 號函辦理。
二、本市消防局為加強校園自主防災能力、推廣災害自助互助精神,向教職員及家長會成員推廣防災士概念。
三、檢附防災士宣導海報。
四、有關各縣市防災士培訓機構,請參閱內政部消防署災害防救深耕資訊網(https://pdmcb.nfa.gov.tw/dp/training-institution)。
五、如有防災士相關問題,請逕洽本市消防局王志宏(電話: 06-2975119 分機 1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