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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王政憲 - 學務處 | 2016-04-19 | 點閱數: 592

105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 39號)演習配合事項

實施時間:4月 21日(星期四)13 時 30 分至 14 時實施,實施時間 30 分鐘

法令宣導:違反民防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五條…未依命令實施疏散避難與交通、燈火、音響及其他必要之管制,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請勿輕忽,實務上確實有民眾被開罰單,並依妨礙公務移送法辦。

 

時間: 04/21 13:30~ 04/21 14:00

105年軍民聯合防空(萬安 39號)演習將於 105 年 4 月 21 日下午 1330 起施放 3 分鐘防空警報至 1400 止警報結束,共計半小時,期間需配合事項如下:
1.演習期間校門口實施交通管制,請當日需出入校門的同仁提早或延後進出。
2.演習警報響起請師生切勿驚慌、喧鬧或駐足觀看,在教室內僅需關上窗戶,安靜繼續上課;在室外的同學請儘速進入室內場所,勿在外逗留。
3.當日在外洽公人員遇警報響起時,車子靠路邊熄火、路上行走的人員於騎樓暫留,並請配合交警或民防人員管制,避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