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行政院秘書長 107 年 8 月 13 日院臺洗防字第 1070184032 號函及臺南市政府 107 年 8 月 20 日府新企字第 1070915967 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為辦理旨揭工作,分別邀請行政院賴院長及藝人陳美鳳,錄製「院長談洗錢防制篇」及「美鳳勸勿當人頭篇」等 2 支語音廣播。
三、錄音檔可逕至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網站下載(網址: http://www.amlo.moj.gov.tw/ct.asp?xItem=524067&ctNode=45713&mp=8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