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06 年 2 月 13 日臺教社(二)字第 1060014681 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目標為培訓樂齡學習核心課程講師,協助樂齡學習中心或高齡教育相關機構進行樂齡核心課程教學。
三、培訓對象如下:
(一)領有教育部辦理 102 年與 103 年樂齡講師培訓研習證書且具備大專以上學歷者。
(二)有意願擔任樂齡學習核心課程授課講師且具備大專以上學歷者。
(三)具有樂齡學習核心課程相關專業知識背景之大專院校在學學生,且有意願至樂齡學習中心或其他相關高齡教育機構授課服務者。
四、培訓研習共辦理 11 場次,一律採線上報名,現場不接受報名。請至教育部樂齡學習網(網址: http://moe.senioredu.moe.gov.tw/)最新消息下載報名資料,各區錄取名單將於期限內公告於教育部樂齡學習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