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 106 )學年考核委員會以 9 人組成,其中當然委員 3 名(教務主任、學務主任、人事主管),教師代表 6 名,業以無記名方式票選,選出教師代表 6 名。
二、當然委員:教務主任蕭秀玉(女)、學生事務主任黃麗芬(女)、人事管理員范傳馨(女)。
三、依得票數高低前 6 名票選之教師代表名單依序如下:
王敬堯(男)、高曉華(男)、何燿章(男)、官健盟(男)、黃麗微(女)、陳桂蘭(女)。
四、票選後委員總額(含當然委員):未兼行政職務教師 3 位,男性 4 位,女性 5 位,符合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 9 條規定。
五、任期一年,自 106 年 9 月 1 日至 107 年 8 月 31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