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軍公教人員兼任非政府機關(構)職務,領受之車馬費或出席費等相關經費,如屬兼任該機構或團體職務產生之工作對價,應受「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表」規範,即每月最多領受2個兼職費,總額以新臺幣(以下同)17,000元及單一兼任職務兼職費以8,500元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