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對象:
(一)請本市尚未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研習證明書(24 小時)」校長或候用校長,務必參加,採優先錄取。
(二)各級學校之教職員從事環境教育推動工作連續 1 年或累計 2 年以上。
(三)高國中小環境教育推廣人員(建議以「學務主任」或「教務主任」擔任為原則,亦可指定具環境教育熱忱或專業之專任教師擔任)。
(四)名額限定 100 人,本市人員優先錄取。
研習時間及地點: 113 年 7 月 3 至 5 日,臺南市新南國小視聽教室。
研習報名方式:請於 113 年 5 月 20 日前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站報名(課程代碼: 4293497)。
檢附旨案研習實施計畫 1 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