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期訓練預訂自 114 年 8 月 28 日起至 114 年 10 月 9 日止(一週二天)舉辦,上課地點位於永華市政中心。如未依旨揭期限內派訓者,視同放棄,由有意願列入備取人員者,於候
補期間(自 114 年 8 月 1 日起至 114 年 8 月 4 日止)逕由機關薦派至臺南市政府公務入口網(https://portal.tainan.gov.tw/)登入帳號及密碼後,於『教育訓練報名』區報名審核後,視為備取人員,依序以電話通知遞補。
五、曾參加旨案訓練因故尚未取得及格證書,而得以補課、補考方式完成者或已取得證書者,請勿納入推薦名單。
六、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所需經費由本府秘書處業務費項下支應。臺南市議會與臺南市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參訓學員請於報名後將參訓費用每人新臺幣 3,400 元整,由貴機關與貴公司開立支票或以郵政匯票繳納至本府秘書處採購企劃管理科謝小姐( 2991111 轉 1477 ),票據受款人請指名「臺南市政府」。
七、上課期間不提供午膳,請學員自理,並自備環保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