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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 吳秋玲 - 學生事務公告 | 2023-09-08 | 點閱數: 105

一、依據財團法人國際兒童文教基金會 112 年 8 月 18 日單親兒 111 字第 046 號函辦理。

二、獎助對象-凡 23 歲以下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學校學生之單親家庭子女,均可申請。

(一)國中組(A):經評審入選後,每名頒發獎學金新臺幣肆仟元整,名額 200 名。

(二)高中職組(B):經評審入選後,每名頒發獎學金新臺幣捌仟元整,名額 200 名。

(三)大專組(C):經評審入選後,每名頒發獎學金新臺幣一萬貳仟元整,名額 200 名。

三、申請資格:

(一)111 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達 75 分以上(國一新生不具申請資格)。

(二)限一戶一名。

四、申請期間:112 年 9 月 1 日至 112 年 9 月 28 日止(以郵戳為憑)。

五、申請方式:

(一)申請書請參閱附件或電詢基金會或自行至網路下載。( http://www.spef.org.tw

(二)申請書及相關文件請 按應備文件順序排列 裝訂後以掛號寄出。

(三)收件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 o 組 獎學金申請申請組別代碼: A (國中組); B (高中職組); C (大專組)

(四)收件地址: 220781 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 266 號 9 樓之 2

六、旨揭獎學金連絡方式:02-2312-3838 分機 11 ,承辦人王佳薇。

※符合條件且有意申請之學生如需協助請於 9 月 18 日(星期一)前至註冊組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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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根頭髮懸吊千鈞重物,比喻情況非常危急。(鈞,古代重量單位,三十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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