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藝術教育法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辦理。
二、旨揭簡章類別如下:
(一)美術藝術才能班:
1、國中設班學校:新市國中、麻豆國中、南新國中、永康國中、民德國中。
鑑定招生班級及人數:
插班生:南新國中一升二年級1名、麻豆國中一升二年級2名、新市國中一升二年級1名。
(三)舞蹈藝術才能班:
1、國中設班學校:永仁高中(國中部)、中山國中。
鑑定招生班級及人數:
插班生:永仁高中(國中部)一升二年級10名、中山國中一升二年級 2 名。
三、本案簡章業經本局第 130887號公告在案(http://bulletin.tn.edu.tw/),簡章電子檔亦可至本局特幼教育科網頁
(http: //boe.tn.edu.tw/boe/wSite/mp?mp=23)之「文件下載」區或上述各設班學校網站下載。
link to http://course.tn.edu.tw/school.aspx?sch=114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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