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藝術教育法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辦理。
二、音樂藝術才能班國中設班學校:後甲國中(管絃樂班、國樂班)、南新國中、崇明國中(國樂班)、大成國中、大橋國中、佳里國中。
三、本案簡章業經本局第 154796 號公告在案(http://bulletin.tn.edu.tw/),簡章電子檔亦可至本局特幼教育科網頁(http://boe.tn.edu.tw/boe/wSite/mp?mp=23)之「文件下載」區或上述各設班學校網站下載。
四、鑑定招生班級及人數:
插班生:
大成國中一年級升二年級 12 名。
南新國中一年級升二年級 5 名。
後甲國中一年級升二年級國樂班 11 名。
五、鑑定對象:
1. 報名者須設籍本市,但不受學區限制。
2. 插 班生:公私立國民中學一升二年級學生,均可報考。
六 其餘詳情請詳見附件
link to http://course.tn.edu.tw/school.aspx?sch=114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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