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發文字號:南市家教推字第 1060079741 號
主旨:為於社區推廣「寓教於愛」的關懷活動,請貴校積極與日間照顧中心結合,促進世代共融,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 105 年 12 月 20 日臺南市議會第 2 屆第 4 次定期大會市政總質詢辦理。
二、有關林宜瑾議員總質詢效法日本兒童照護制度,向兒童借力量以照顧失智長輩。為響應社區推廣「寓教於愛」的關懷活動,鼓勵國中、小及幼兒園,利用課後時間的參與,讓長輩因為學童的參與而感到溫暖,同時也讓學童在與長輩的互動中學習知老、敬老及護老的體驗,並增加與長輩的互動。
三、檢附本市日照提供單位名冊乙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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