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臺南市偏遠暨非山非市國中小班級建置雙語學習環境計畫」1 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為協助偏遠及非山非市學校建構雙語學習環境,提供沉浸式情境以提升學生學習效益,旨揭計畫採班級為單位補助各校進行學習環境建置。
二、計畫執行訊息如下:
(一)計畫期間: 111 年 11 月 1 日至 112 年 8 月 31 日。
(二)補助對象:
1、補助屬偏遠暨非山非市之 C 類學校「班級」建置雙語學習環境, A 、 B 類學校因有學習環境雙語化的建置經費,故不重複補助。
2、本市 C 類雙語學校內的一般類型學校則請申請教育部補助計畫(口說英語展能樂學計畫、部分領域雙語教學試行計畫等)進行建置。
(三)經費補助與項目說明:
1、旨揭計畫無須申請,由本局核定資格符合之學校逕行補助(經費核定表如附件 2 )。
2、每班補助 3,000 元,補助經費項目為印刷費及文具費二項;不補助購買英語學習書籍及英聽設備(如有需求請透過口說英語展能樂學計畫申請)。
3、各班可用於教室英語或雙語海報布置、製作 A4 或 B4 壓力版抽換雙語資料、布置教室文具等費用。
(四)檢核機制:請於 112 年 6 月 30 日前提供「計畫補助前」與「計畫補助後」布置改變差異照片及布置內容實際效益簡要說明(格式請詳計畫內附件),本局將於適當會議發布本計畫成果。
三、本案採簡式流程核銷,於 112 年 8 月 31 日前檢附簡式收支清單與賸餘款繳回證明,寄至本局辦理經費核銷。原始憑證留存學校,並依會計法加強內部審查,妥為保管相關憑證,以備查核。
link to http://course.tn.edu.tw/school.aspx?sch=114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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