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 112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計畫辦理。
二、本計畫旨透過學習共同體教學研究基地計畫,提供教師學習共同體專業知能培訓,進行學習共同體教學實踐與班級經營,提升教學效能,促進學習能力。
三、計畫執行期間: 112 年 10 月至 113 年 7 月
四、計畫參加對象:本市所屬國中小學教師鼓勵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參加,依計畫擇優補助 6 校為原則。
五、計畫補助經費:本計畫參加學校每校補助經費(業務費)新臺幣 5 萬元。
六、計畫學校工作重點:
(一)成立學習共同體專業社群:成立教師社群人數至少 3 人,分享討論學習共同體教學策略。
(二)應用學習共同體進行教學:每所教學基地至少有 1 個班級,實踐學習共同體教學,每學年度並至少進行一次公開觀議課。
(三)辦理學習共同體推廣活動:辦理校內或校外 1 場推廣工作
坊,分享教學實務。
(四)各教學實踐基地得邀請縣市學習共同體專家教師到校諮詢,每學年度至少 4 次。
七、申請方式:於 10/6(五)前填寫「112 年度學習共同體教學實踐基地申請表」上傳至本局線上填報系統,號碼 19007 ,(檔案名稱: 112 年學習共同體教學基地申請表學校 XX 市 XX 國中/小)。
八、經費來源: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學品質計畫經費。
九、檢附本市國中小學習共同體教學實踐基地計畫及申請表如附件。
link to http://course.tn.edu.tw/school.aspx?sch=114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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