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定點學校傳染病監視通報系統」之 105 學年度第一學期通報作業期程及注意事項,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6 月 20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50070386 號函辦理。
二、為配合學校學期作業期程,本( 104 學年度第二)學期通報作業將於今(105)年 6 月 25 日截止, 105 學年度第一學期通報作業則於今年 9 月 18 日開始,請依注意事項(如附件 1)辦理 105 學年度第一學期學校傳染病監測通報相關作業。
三、有關通報事宜倘有相關疑義,請各校就近洽詢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各區管制中心,檢附該署各區管制中心承辦窗口一覽表供參(如附件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