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函轉有關將動物保護與福利之教育納入十二年國民教育之生命教育或環境教育實施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5 年 7 月 22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50076566A 號函辦理。
二、鑒於當前國內動物保護與福利議題頻仍,數度傳出動物虐殺、狂死之案件,請善用現有之教育議題及課程時數,將動物保護與福利之教育納入十二年國民教育之生命教育或環境教育中實施,以建立學生對於該議題正確之觀念態度。
三、除於課程中實施外,請亦可利用彈性課程、全校性集會或團體活動時間向學生進行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