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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教導處 | 2016-08-22 | 點閱數: 564

臺南市麻豆區北勢國民小學暨附設幼兒園105學年度

臨雇特教助理員徵選簡章

一、依據:

(一)教育部補助直轄市(市)政府推動學前及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工作實施要點辦理。

(二)臺南市 105 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身心障礙學生申請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實施計畫。

二、臨僱特教助理員之職責:依據「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理」

(一)第 4 條第 1 項規定教師助理員:在特殊教育教師督導下,協助評量、教學、生活輔導、學生上下學及家長聯繫等事宜。

(二)第 10 條規定,新任之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應接受學   校、幼稚園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之職前訓練。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應積極參與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該專業團體辦理之在職進修活動。

三、名額:擇優錄取 1 名,備取 1 名。(幼兒園 1 位)

四、資格限定:

(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二)有特教、護理服務相關資歷或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優先遴聘。

五、服務時間:預計自 105 年 9 月 1 日至 106 年 6 月 30 日,惟視補助款項額度決定服務日數;經費由市府專款補助,當進用原因或經費來源消失時,將同時無條件解聘。

六、待遇:

      (一)採時薪計,每小時 120 元,每日工作最多 8 小時。

(二)受僱用人員須依勞基法規定辦理,相關勞、健保、離退金依核定額度內勻支。

七、報名方式:

(一)請符合資格者即日起至 105 年 8 月 29 日(星期一)中午 12 時前將報名表(如附件 1 )、身份證件影印本、最高學歷等證明文件影印本、自傳等文件郵寄或親自送達本校教導處(送件資料恕不寄還) 。

(二)本校收到報名表件並初步審核後,將以電話通知安排面試時間,請收到通知者屆時攜帶身分證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本到本校進行面談,未收到通知者即不需面談,不另行告知。

(三)錄取名單於 105 年 8 月 30 日(星期二) 16 : 00 前於本校網站公告,並電話個別通知。

(四)錄取人員親自於 105 年 8 月 31 日(星期三) 08 : 00 前至本校教導處報到,如未報到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八、注意事項:

(一)本案係屬購買「特教服務」性質,不適用「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

(二)錄取者須經市府核准後才正式進用,且應接受學校之職前訓練。

(三)如發生偽造報名證件,取消該員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四)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及第三十三條之情事者,取消其資格。

(五)如涉及校園性侵或性騷擾事宜將不予錄取。

九、其他事項,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十、地址:臺南市麻豆區北勢里 15 號教導處

十一、電話及傳真:(06)5722844 轉 806 傳真:(06)5714413

十二、連絡人:教導處顏組長。

附件一

臺南市麻豆區北勢國民小學暨附設幼兒園105學年度

臨雇特教助理員甄選報名表

姓名

 

身分證字號

 

性別

 

出生日期

     

最高學歷

(學校)            (科系所)

電話

H
O

行動

電話

 

通訊處

 

本校身心障礙學生家長 

本校一般生學生家長

其他________________

身分證正面影本黏貼處

身分證反面影本黏貼處

 

 

經歷

服務單位

工作內容

任職時間

 

 

 

 

 

 

 

 

 

                 
 

臺南市麻豆區北勢國民小學暨附設幼兒園105學年度

         臨雇特教助理員甄選自傳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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