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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教導處 | 2015-08-12 | 點閱數: 295

轉知「臺南市 104 年度課後照顧班 18 小時研習營」活動
說明:
一、適合對象:臺南市國民小學課後照顧班執行秘書、課後照顧中心主任及課後照顧服務人員,每年應參加直轄市、縣 (市)主管機關辦理之在職訓練至少十八小時者。
二、相關課程資訊及報名訊息,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www1.inservice.edu.tw/)查詢。
三、課程期程: 104 年 8 月 14 日至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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