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 111 年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能力檢測
(一)實施日期: 111 年5 月 26 日(星期四)。
(二)實施地點:全市各國中小依施測科目安排適當之試場,以原班級上課地點為原則。
(三)實施對象:本市國小 3 至 6 年級及國中 7 至 8 年級(含普通班、藝才班、資優班、體育班及雙語班,不含集中式特
教班)。
(四)實施內容:
1、學科科目:國小3 年級施測國語文、數學;國小 4 年級至國中 8 年級施測國語文、數學、英語文。
2、學生個人特質問卷:採線上填答,填答期程自 111 年 5 月 5 日至 6 月 30 日。
★學習扶助篩選測驗
(一)本校實施日期:5 月中~6 月中
(二)實施對象:一到六年級全體師生
(三)施測內容: 學科基礎內容
1.低年級國語、數學,3 年級英語科 採紙筆測驗方式。
2.中高年級:國、數、英三科採線上測驗方式
(四)通過標準:
中低年級 80 分、高年級 72 分。通過者給予獎勵,未通過者列入學習扶助目標學生,須參加學習扶助課程直到下次篩選測驗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