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競賽 訪客 - 教導處 | 2015-11-09 | 點閱數: 387

 

評分標準
(一)立意取材(50%):「思想」與「情感」依據題目及主旨選取適切材料,並能進一步闡述說明,以凸顯文章的主旨。
(二)結構組織(25%):「結構」與「佈局」完整嚴密,脈絡分明,內容前後連貫。
(三)遣詞造句(15%):「修辭」與「文法」精確使用,並有效運用各種句型。
(四)錯別字、格式與標點符號( 10%):能正確書寫,字體工整,且使文意清楚呈現。
六、稿件規格
(一)不得用詩歌、韻文方式寫作。
(二)參賽者自備 600 字格稿紙,採橫式直書方式。使用正體字,請以藍色或黑色原子筆或鋼筆親自書寫。
(三)參賽者亦可將作品以電腦打字成 A4 word 檔案,使用全形標點符號, 14    號,新細明體,標明文章主題,各段開頭須空兩格,徵稿作品文內請勿標示學校名稱及學生姓名,採直式橫書(由左至右、由上而下)方式。
(四)請註明題目。
(五)學校名稱及作者姓名等相關資料不得標示於稿紙。
 
報名與送件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每件作品應填妥報名表連同作品授權同意書(附件一),並黏貼於稿件背面左上方,與邊緣對齊。資料填寫不齊者,恕不予評選。
(二)個別報名:請先將「報名表及作品授權同意書」電子檔逕傳送至承辦單位;作品另行郵寄至承辦單位。
(三)團體報名:請將作品清冊電子檔傳至承辦單位,並請於電子郵件中註明:學校名稱、聯絡人、聯絡人電話。承辦單位電子信箱如下:
(四)承辦單位電子信箱如下:
            國內組:前金國小(總務主任莊博雯) cpw4747@gmail.com
            國際組:財團法人佛光山文教基金會 fbce@ecp.fgs.org.tw
 
二、作品寄送
(一)請將作品(須貼有「報名表及作品授權同意書」)連同「作品清冊」紙本一併計送。
(二)寄送地點
            國內組:高雄市前金區大同二路 61 號 (前金國小『人間三好徵文小組』收)
              國際組:高雄市大樹區興田路 153 號 ( 佛光山文教基金會『人間三好徵文小組』收)
(三)收件時間:即日起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止(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注意事項
一、報名資料及作品,一經送件,概不退還或更改,請自行備份。
二、參選作品須為本人著作,限未曾於其他媒體、活動發表之作品,並不得抄襲或請人代筆;如有上述情形,經查屬實,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勵(含獎狀、獎金)。
三、所有參賽作品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擁有結集成冊、刊登、    製作成果光碟之使用權,不再個別通知,亦不另外支付任何稿費。
四、稅額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執行單位需依法代扣繳稅額。
五、凡得特優獎、優等獎、三好獎、佳作獎之得獎者領取獎金時,需先填妥「財團法人佛光山文教基金會綜合所得收據」,憑收據領取獎金。並須攜帶以下證件:

(一)國內組
1.得獎人「身分證」正本(如未有身分證者,請出示健保卡正本及戶口名簿影印本,以便核對戶籍地址)。
2.「財團法人佛光山文教基金會-綜合所得收據」

(二)國際組
1.得獎人「身分證」/「護照」之印影本
2.「財團法人佛光山文教基金會綜合所得收據」
六、得獎者必須本人親自領取獎金。如請他人代領,頒獎典禮當天必須提供    以下證件:

(一)國內組
1. 得獎人身分證影印本(如未有身分證者,請出示健保卡正本及戶口名簿影印本,以便核對戶籍地址)。
2.「財團法人佛光山文教基金會-綜合所得收據」
3. 獎金代領委託書。
4. 代領人代領獎金時,須出示證件。

(二)國際組
1. 得獎人「身分證」/「護照」之印影本
2. 「財團法人佛光山文教基金會-綜合所得收據」
3. 獎金代領委託書。
4. 代領人代領獎金時,須出示證件。
七、得獎人如無法於頒獎當日領獎,請另與財團法人佛光山文教基金會  (活動承辦人:妙倫法師)聯繫。
八、依財政部國稅局規定,所有領取獎金、獎品價值超過新台幣 1,001 元(含)以上者必須依法申報;超過新台幣 20,000 元者,由主辦單位代扣 10%所得稅(外國人士扣繳 20%)。
九、主辦單位將於次年初開立扣繳憑單予得獎人,(如得獎人獎金、獎品價值超過新台幣 1,000 元,但未達新台幣 20,000 元者,將於次年初開立免扣繳憑單予得獎人)並列單申報主管稽徵機關。
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於「佛光山文教基金會網頁」公布之。
 
:::

即時空品測站資訊看板

線上表單

北勢國小課程計畫

熱氣球升空公益計畫

政令宣導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