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檢送臺南市 105 年度第 1 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安全防治小組會議有關特教學生涉及性平事件之輔導作為乙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05 年 3 月 25 日南市教安(一)字第 1050279103 號書函辦理。
二、旨揭強化特教生涉及性平事件之輔導策略及作法如下,請配合辦理:
(一)先確認接案是否具特教學生身分,請學校考量將特教教師納入性平調查委員或協助後續輔導(但請留意特教教師無法同時身兼調查及輔導,必須分工進行)。
(二)一旦需要輔導務必邀請特教教師參與後端性平輔導工作,甚至於特殊教育課程中融入相關課程設計安排。
(三)若協助過程中遇到困難,學校端再回報學輔校安科,請其邀請相關單位(包括特幼科、家庭教育中心、衛生局、社會局、警政、勵馨基金會等),研商處遇措施。
(四)學校 2 級輔導啟動後仍有困難,可轉介臺南市學生輔導暨諮商中心協處,若評估需跨網絡,由學輔校案科召開網絡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