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於 113 年 5 月 25 日召開第六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會議決議修訂本會章程第捌章第 38 條第一項「入會費:會員每人新臺幣 300 元。惟全教總所屬地方工會之會員介聘至臺南市者,免收入會費。」故學校若有從外縣市調入臺南之全教總所屬地方工會之會員,當年度入會免收入會費,並請附上當年度全教總會員卡影本,以供本會做為減免入會費之依據。↵
二、本次會員代表大會同時修訂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福利互助金申請辦法,修訂後內容請詳閱附件「臺南市教育產業工會會員福利互助金申請辦法」,週知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