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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芝萱 - 校務 | 2019-10-04 | 點閱數: 605
一、主題:保健植物與園藝治療-綠療與生活。 二、講師:大願文教基金會園藝治療師謝麗燕老師。 三、時間: 108 年 10 月 16 日(星期三)下午 2-5 時。 四、地點:台南大學誠正大樓 308 室。 五、報名網址: http://signup.nutn.edu.tw/2019/10809104807 。 六、報名期限: 108 年 10 月 2 日至 108 年 10 月 13 日。 七、參加本工作坊之與會教師將由本校至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登錄其研習時數。
榮譽榜 陳建州 - 榮譽榜 | 2019-10-04 | 點閱數: 1045
賀!408 劉育強同學參加臺南市 108 年市長盃國小田徑錦標賽中年級男子壘球第 5 名  崇學國小校長    洪榮進                                      &n... 觀看完整文章
榮譽榜 陳建州 - 榮譽榜 | 2019-10-04 | 點閱數: 945
賀!205 陳維岑同學參加臺南市 108 年中小學空手道錦標賽榮獲冠軍!  崇學國小校長    洪榮進                                       &n...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訪客 - 研習 | 2019-10-04 | 點閱數: 666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8 年度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教育經費實施計畫辦理。 二、辦理時間:詳如各場次計畫。 三、活動地點:延平國中烘焙教室、園藝教室、二樓團輔室(臺南市公園路 750 號) 四、參加人員:詳如各場次計畫。 五、請所屬單位惠予參加人員公(差)假,全程參與之人員核予登錄時數,如有特殊情況請事前請假,若缺席時數達 1/5 以上,則不予核發時數。 六、檢附計畫(如附件)。
公告 訪客 - 研習 | 2019-10-04 | 點閱數: 788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8 年度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教育經費實施計畫辦理。 二、辦理時間:詳如各場次計畫。 三、活動地點:新市國小–大會議室 四、參加人員:詳如各場次計畫。 五、請所屬單位惠予參加人員公(差)假,全程參與之人員核予登錄時數,如有特殊情況請事前請假,若缺席時數達 1/5 以上,則不予核發時數。 六、檢附計畫(如附件)。
公告 訪客 - 研習 | 2019-10-04 | 點閱數: 658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8 年度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教育經費實施計畫辦理。 二、辦理時間: 108 年 10 月 15 日(星期二)下午 12:50~16:00 。 三、研習地點:六甲國中南棟三樓視聽教室。 四、參加人員:本市公、私立國中小教師、學前教育階段之老師、特教助理員、家長以及其他相關之專業人員,預計錄取 80 名。 五、請所屬單位惠予參加人員公(差)假,全程參與之人員核予登錄時數;如有特殊情況請事前請假,若缺席時數達 1/5 以上,則不予核發時數。
公告 王瑋樺 - 家長 | 2019-10-04 | 點閱數: 581
一、依據本市私立國民中小學新生及轉學生入學實施要點規定,私立學校招生採自由申請登記且免試入學;惟昭明國中之招生應符合該校學區。 二、設籍本市之所有新生皆可於本市公告各私立學校入學登記期間至各校辦理登記,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學生登記。超過招生核定名額則辦理公開抽籤。 三、本局將從嚴督導,並指派本市督學至各校督導登記、抽籤作業。若私立學校有不當招生之情事或拒絕新生登記之情形,請家長直接向教育局反映(檢舉專線: 06-2991111 分機 8553),本局將立即派員協助及調查。
公告 王瑋樺 - 家長 | 2019-10-04 | 點閱數: 498
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 6 條第 1 項規定:「……申請人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實驗教育計畫,至遲於每年 4 月 30 日或 10 月 31 日前提出申請辦理。 二、依上開規定,本市 108 學年度第 2 學期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案之受理時間,訂於 108 年 10 月 1 日(星期二)至 10 月 31 日(星期四)截止(逾期不予受理),請各校留意作業時間與截止收件日期,俾維護申請人之權益。 三、承上,倘家長有申請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需求,請協助轉知表件及相關消息,或至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網站(http://nonschool.tn.edu.tw/)參閱。
重要 劉伯軒 - 家長 | 2019-10-03 | 點閱數: 866
一、有關 108 年 10 月 1 日起交通新制-騎乘電動自行車規範如下: 1 、騎電動車未戴安全帽( 300 元) 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駕駛人新台幣 300 元罰鍰。 2 、電動車超速( 900~1,800 元) 電動自行車於道路行駛時,行駛速度超過型式審驗合格允許之最大行駛速率每小時 25 公里者,處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新台幣 900 以上 1,800 百元以下罰鍰。 3 、擅自改裝電動車( 1,800~5,400 元) 電動自行車在道路行駛時,若擅自增、減、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處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新台幣 1,800 元以上 5,400 元以下罰鍰。 二、以上交通新制請民眾知悉,以...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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