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10 年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創新提案競賽獎勵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鼓勵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以下簡稱各機關學校)員工對於市政發展提出創新思維或興革建議,特訂定旨揭實施計畫。
三、本創新提案由員工個人經各機關(單位)提送主管單位,各機關(單位)對於所屬員工提案,應先行審查,除有本計畫所訂不受理範圍外,應擇優將提案資料送主管單位彙辦。
四、請同仁踴躍參加,若有創新提案,則參照提案表格式,於本( 110 )年 11 月 20 日前送人事室彙整後函送市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彙辦。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